| 好點子 #3 緣起 | 方式 | 願景 | 好點子清單 官方文字應傳達正確觀念(最高一萬與一萬以下)許明隆 2019/3/5 重要性 B 說明 高鐵上告示任何車廂內禁止吸菸,違反的最高可處一萬元罰金. 你看英文的翻譯也是最高可處罰金,但最高一萬就等於一萬以下是數學的邏輯,把它寫成罰一萬以下,一點都不含嚇阻的意義,這種邏輯在法律條文的規範常常可以看得到,這些都是法界人的用詞,只為了執行時的明確數目,但顯然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翻譯,失去了原來要約束警示的概念.  執行方法 請參考執行圖片文字的修正,這樣才是原本規範的意義 另如刑法第 352 條 毀棄、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。 也應改成 毀棄、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最高得處三年有期徒刑、拘役;或最高一萬元罰金。  好處:法條明確而有意義 待突破與配合:刑法法條的修正或各種公告應有邏輯的理念及法學界人士的認同 討論回清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