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政府單位常各司其職,沒有整合,例如診所的申請設立,雖然各衛生局有些資料可索取填寫,但等到填寫完送出後來查核時,有許多規定都是後來查核時才會知道,但診所可能硬體已經蓋好了,發覺無法通過某些規範,如藥局最少面積多少,要有獨立洗手槽,看診區與原本建築使用為停車位的衝突,或招牌的內容,遮雨篷的面積,消防逃生的規範,...,很多開診所的醫師都有經驗過,造成無法如期開診等等. |
執行方法: 針對開診所需的文件,規範,除了醫療相關,硬體規範,消防安全,所有相關法規都應有一個整合的單一窗口來幫忙業者,使想開診所的同仁能夠順利建造硬體軟體,幫助完成診所的設立及經營. 這個在政府單位就可看得到,例如政府要獎勵南向政策,那麼相關的業務,就會有專門的窗口設置,讓業者能方便的南向進出口生意作業.這樣要統合以增加效率的觀念是一樣的.政府自己想要的就會做單一窗口,而各行各業小老百姓就要自己獨力面對一堆規範,自行去遇到的時候才想辦法,表示政府並沒有站在輔助人民的立場服務,反而造就一堆不同規範單位的公務員坐大刁難的機會,內耗沒效率又造成民心的流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