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/8/25刊載34歲的莉美興沖沖地到宜蘭參加嚮往已久的童玩節,因知道整天的活動都在室外,因此擦了SPF28的防曬油後就放心的去了,沒想到隔天脖子手臂仍舊紅痛難當,因此來門診就醫。
圖一 莉美的後頸部紅腫與遮蓋部位的皮膚形成明顯對比,這是曬後4天的情形。
診斷病名: 曬傷(Sunburn)病例解析: 這是很常見的曬傷,莉美雖知道防曬,也做了預防卻仍曬傷,原來防曬乳是減少紫外線進入皮膚,但不是完全阻隔,大太陽下曬久仍舊是要曬傷的。SPF(Sun protecting factor)-防曬係數是指相對於不擦防曬油的部位,要發生同樣的曬傷程度所需要的時間比。莉美回憶說在童玩節當天從近九點到下午近三點都曝曬在太陽下,由於橫跨中午是紫外線最強的時段,且在6小時中沒有再補擦防曬油,因此造成曬傷。這是值得大家注意警惕的。要知道防曬油不保證不曬傷,且應兩三個小時要補一次,或可用防曬係數更高的防曬油來保護皮膚。下次記得SPF28的防曬油只擦一次,曬了六小時太陽是絕對會曬傷的。
診斷重點: 病史有較久的陽光照射,一兩天內未遮蓋部位的皮膚紅痛難當,邊緣與衣服遮蓋部位交界清楚者。未擦防曬油或係數不足或未適當補擦防曬油者。
治療金句:依光照強度及曝曬時間,防曬油的係數及使用次數要適度的增加,才能避免曬傷的發生。